学工通知

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环境学院学工组 日期:2024-11-15 18:11 点击数:

环境学院全体学生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启动我院2023-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

二、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

三、评选过程

(一)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

1、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

依据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234号)(见附件1)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239号)(见附件2),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见附件3),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,登录扬华素质网“奖助学金评选”版块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(批次名称分别为:2023-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(本科)2023-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(硕士 博士)。学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上表。

系统提交:

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”“奖助学金评选版块,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,如实、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,1117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(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此外,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(2024)》(见附件5,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,扫描为PDF文件上传)。

电子、纸质材料提交:

申请同学审批表(扬华系统导出打印,相关信息与一览表信息保持一致)及申请支撑材料请于1118日上午10:00交至辅导员处。同时,《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(本科生)》(见附件6)电子版或《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(研究生)》(见附件7)电子版请于111810:00前发送至邮箱hjxyxgz2024@163.com

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、导师明确推荐意见(仅研究生)、学生工作组审核、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,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
2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(1122-1130日)
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,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获奖名单。

(二)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

1、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

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学院统筹开展。其中,线上申请的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,学院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将开启学院本研评选批次(批次名称分别为:2023-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(本科)2023-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(硕士 博士),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4

系统提交:

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”“奖助学金评选版块,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,如实、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,1117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(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

电子、纸质材料提交:

申请同学审批表(扬华系统导出打印,相关信息与一览表信息保持一致)及申请支撑材料请于1118日上午10:00交至辅导员处。同时,《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(本科生)》(见附件6)电子版或《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(研究生)》(见附件7)电子版请于111810:00前发送至邮箱hjxyxgz2024@163.com

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、导师明确推荐意见(仅研究生)、学生工作组审核、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,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
(二)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
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,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,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获奖名单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-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。

2.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,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。

3.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,请转专业同学做好交流对接。

4.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,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。

5.请严格审核《一览表》中学生基本信息、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,确保与《审批表》、《荣誉清单》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。

6.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劳育成绩需达到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242号)相关要求。

7.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,需为第一作者,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,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。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(2024)》为准。

8.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,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。

9.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,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、国励、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;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,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。

10.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,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

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

20241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