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环境学院毕业生:
按照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23〕11号)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相关规定,为了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,学校决定在2024年9月-11月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学院按此通知要求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一、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
学院依据《管理办法》,结合本通知面向2025届本科生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,在“学生评优管理”模块中开启学院评选批次(批次名称: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)。
二、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
(一)学生申请
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,在“学生评优管理”模块中完成(提交申请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
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,学生只需申请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即可。
(二)民主评议
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由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,报学院学生工作组。
三、学院评审
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生工作组审核、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,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。
学院公示时,将把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主要申请材料(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、奖励情况等)一并公示。
四、学校评审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,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。
五、材料报送及要求
(一)报送材料清单
1.《环境学院202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》电子版,见附件1;
2.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(奖助学金、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、教务处“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(全部成绩记录)”原件)纸质版,同封面左上角装订,见附件2;
3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纸质版(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);
4.《四川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纸质版(“省级优秀毕业生”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,正反双面)。
(二)报送材料要求
材料1电子版请各班于2024年10月9日17:00前报送至辅导员处。
材料2的纸质版需辅导员审核签字,材料3的纸质版需学生本人签字、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签字。材料2、3、4纸质版请于2024年10月10日17:00前报送到辅导员老师处;
六、其他事项
1.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,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。
2.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《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》,见附件3。
3.省级优秀毕业生将在院内集体答辩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
2024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