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(西交校学生〔2024〕2号)》相关要求,学院组织制定了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智育与发展性评价成绩认定办法(试行)》,并通过广泛征求教师、学生意见,经学院审定通过,现将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智育与发展性评价成绩认定办法(试行)》予以公示,如有意见,请于2024年8月30日12:00前到X4351办公室向黄泳桦老师当面反馈。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
2024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