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学院相关管理要求,现开展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细分工作。经研究确定,按照 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细分的基本原则,维持大类招生前各专业学生规模大致不变,计划按照环境工程3个班、消防工程2个班,每班学生人数上限不超过30人开展相关工作。
一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细分实施细则:
1、遵循“以学生为本”,以专业需求、专业培养硬件条件和培养能力为依据,学生自主选择,填报专业第1、第2志愿。
2、按照一年级(第一学期)成绩作为主要控制指标择优满足学生专业志愿,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学生专业志愿,直到专业满额为止。
3、排名方式:对每个专业方向的第一志愿申请者的成绩进行排序,并按专业方向的预定名额划分,落选学生自动调整至下一志愿进行排名,依此类推。专业方向排名时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排序,即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。排名课程成绩相同的学生,则参考“学生成长与发展规划课程”、“无机及分析化学BI”两门课程的总成绩,总成绩高者优先。
二、成绩计算:
学生排名成绩按照排名课程平均分计算。其中排名课程补考通过的,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;补考仍未通过的课程,课程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。排名成绩参照智育评价成绩计算办法:
三、工作安排:
1、学习与科创中心对成绩进行核算后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天。
2、3月18日晚19:30,将于X4153开展专业分流说明会,由各专业老师宣讲分流办法及专业培养方案。
3、宣讲会现场发放纸质《分流志愿表》,学生本人填写完成并签字后,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9日(星期二)17:00前将纸质《分流志愿表》交至辅导员处,过时则视为放弃志愿选择,服从志愿调剂。
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
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4年3月16日